据中国网28日报道,2月6日,贵州一辆停放在路边的轿车失火,消防官兵接警后将火扑灭,但车体已被烧成空壳。经查,起火原因是2个熊孩子将鞭炮点燃后扔进没有关车窗的车里,幸亏未造成人员伤亡。
当天,车主朱先生停车没多久,车子就发生自燃报废。在短短半小时内,车体全部被烧毁。
经调取监控,车辆起火的原因是两个小孩在附近放鞭炮,看见朱先生的车窗户没有关好,竟然将点燃的鞭炮从车窗扔进车里,引起车辆着火。
律师表示,未成年孩子在法律上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: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。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,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。”
车体半小时内全部被烧毁。熊孩子这下摊上大事了,因为贪玩,发现一辆轿车没有关车窗,将鞭炮扔进轿车造成车体燃烧,好端端一辆车就报废了,面对巨额赔偿怎么办?
当然家长的教育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,目前很多的家长对自己的孩子过于溺爱,才生出很多事端,这下可如何收场?